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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6 深市 *ST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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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ST星星: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 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 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 易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经审计,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2021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 规则》第9.4条第六项内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星星”,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25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 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 8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星星科技”变更为
“*ST星星”,股票代码仍为“3002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9)。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19030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835.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490.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104.81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关于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143,608.31万元、-287,437.08万元、-693,764.44万元,且2021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ST星星;

  3、证券代码:300256;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28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在预重整期间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的相关工作,完成预重整阶段公司的相关义务,切实维护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力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4),公司债权人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萍乡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债权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9458115

  传真号码:0755-84518903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6号

  电子信箱:irm@first-panel.com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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