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1-0164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
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 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4),广东省东莞 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二院”)受理东莞市世富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对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劲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莞精密”)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年12月14日,东莞精密收到东莞二院出具的(2021)粤1972破2号《决定书》 及(2021)粤1972破2号《通知书》,东莞二院指定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精 密破产管理人,通知东莞精密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 10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东莞二院出具的(2021)粤1972破2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公开摇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东莞二 院指定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精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 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 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东莞二院出具的(2021)粤1972破2号《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东莞精密的债权人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蛤地大新路33号源丰大厦532-533号,联系人:罗海龙(13602315103),谭小敏(13580708056),蔡子华(150154785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10时,地点另行通知,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风险提示
东莞精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莞精密破产清算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1)粤1972破2号】;
2、《通知书》【(2021)粤1972破2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