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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9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7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十二号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

238,722,6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94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238,306,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30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415,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先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219,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叶仙玉、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管敏宏、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51,193,42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219,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叶仙玉、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管敏宏、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51,193,42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413,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9,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80%;反对30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王先玉、毛肖林、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叶仙玉、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管敏宏合计持有225,733,3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NEWPOPULAR、德懋投资和TYCOONPOWER

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234,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31%;反对294,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94,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297%;反对294,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叶仙玉、星星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