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20-31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根据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934,966,87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4,966,87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21 高树华
2 08*****752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梦龙街 71 号
咨询联系人:白荣国
咨询电话:0311-89190181
传真电话:0311-8919018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