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号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8-18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家好,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9,836.11万元,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91.92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1,983.61万元,2017年度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691.92万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381.92万元,减掉2016年度利润分配1,402.45万元,
2017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687.78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树华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34,966,8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
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依
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