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76)、《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77)。
公司控股股东高树华先生计划在2017年10月2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3.10%);公司董事陈曦先生计划在2017年10月28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公司董事丁建文先生计划在2017年10月28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国胜先生计划
在2017年10月2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张志英女士计划在2017年10月2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91,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陈曦先生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高树华先生、董事丁建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黄国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志英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高树华先生、董事陈曦先生、董事丁建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黄国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志英女士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