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0-047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4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14:30,会议地点为上海
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 16 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
为:2020 年 4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月 27 日 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56,909,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99,693,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35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7,216,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6%。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60,418,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25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25%;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61,3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73%;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25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25%;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61,3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73%;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25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25%;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61,3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73%;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359,7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21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1,549,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868,00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3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549,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2%。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25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25%;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61,3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73%;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
(六)《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153,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846%;反对 102,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661,859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3%;反对 102,2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25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25%;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61,3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73%;反对 2,7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653,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
(八)《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 WANG TAO(王涛)、靳茂、王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46,822,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169%;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1,549,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865,3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1%;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549,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2%。
(九)《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 WANG TAO(王涛)、靳茂、孙嘉明、王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44,542,2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7%;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549,91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865,3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1%;反对 2,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1,549,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2%。
(十)《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508,80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3%;反对 224,8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弃权 3,176,17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17,023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224,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弃权3,176,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李文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