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 4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及 6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只能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 80%,根据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22,344 股。
(2)回购价格:5.842 元/股;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319,288,912 19.45% -22,344 319,266,56819.4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22,034,834 80.55% 1,322,034,83480.55%
总股本 1,641,323,746 100% -22,344 1,641,301,402 100%
注:为 2020 年 4 月 1 日的股本结构表。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344 股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