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及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 36.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4.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15 名调整为 308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590.55 万份调整为 1,553.75 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43 名
调整为 530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7.81 万股调整为 1,653.15 万
股;鉴于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3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53.75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向 5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53.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独立董事
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及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 36.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4.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15 名调整为 308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590.55 万份调整为 1,553.75 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43 名调整为 530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7.81 万股调整为
1,653.15 万股。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权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的比例
靳茂 董事、高级副总 100 6.44% 0.06%
裁、董事会秘书
孙嘉明 高级副总裁 100 6.44%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353.75 87.13% 0.83%
(业务)人员(306)
合计 1,553.75 100% 0.96%
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WANG TAO 董事、总裁 60 3.63% 0.04%
(王涛)
王利 财务总监 50 3.02%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1,543.15 93.35% 0.95%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28 人)
合计 1,653.15 100% 1.02%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相关调整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7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及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36.8万份股票期权和14.66万股
会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315名调整为308名,股票期权数量由1,590.55万份调整为1,553.75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43名调整为530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7.81万股调整为1,653.15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等事项均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 年 9 月调整后);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