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7-08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626.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7名激励对象98.60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授予610名激励对象1,551.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30日。
4、2017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6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另有20名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购款视同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0万股,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7名调整为4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8.60万份调整为9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610名调整为58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1.40万股调整为1,528.20万股。
5、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及有6名首次授予期权和3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44名调整为38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95万份调整为168.15万份,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22.46元调整为11.787元,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6.5万份;同意对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5.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87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8,575,718.4元;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89名调整为552名;同意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20万份调整至38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0万股调整为
627万股。
6、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规
定和股东大会授权,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38万份股票期权,向295名激励对象授予6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
7、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未按规
定日期提供证券账户视同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6,500股,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
益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95 名调整为 294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7 万股调整为626.35万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日:2017年11月27日。
2、授予价格:3.66元。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26.35万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0.3908%,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4、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经登记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 比例
例
WANGTAO(王 总经理 20 3.19% 0.0125%
涛)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06.35 96.81% 0.3783%
(业务)人员(293人)
合计 626.35 100% 0.3908%
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6、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售除限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良好”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除限售当期激励权益;达到“合格”的解除限售当期激励权益的8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5日
出具了会验字[2017]5458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17年12月
13日止,卫宁健康公司已由资本公积转增增加股本757,442,767.00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7,442,767.00元;卫宁健康公司已收到
李继东、奚冰等20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5,147,537.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47,537.00元,出资方式
以现金出资;卫宁健康公司已收到艾国光、黄晓怡等294名授予限制
性股票公司员工缴纳款项合计人民币22,924,410.00元,授予价格为
人民币3.66元/股,新增股本人民币6,263,500.00元,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6,263,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660,910.00元,
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向白燕、张宁等37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的离职员工支付股票回购款 8,575,718.40元,减少股本人民币
1,459,200.00元,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459,200.00元,减少资本
公积人民币7,116,518.4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卫宁健康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40,197,571.00元,股本人民币840,197,571.00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8日出具会验字[2017]052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7,592,17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1,607,592,175.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456,042,225 28.45% 6,263,500 - 462,305,725 28.73%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1,146,745,6 71.55% - - 1,146,745,65 71.27%
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