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7-07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
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7名激励对象98.60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授予610名激励对象1,551.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30日。
4、2017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6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另有20名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购款视同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0万股,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7名调整为4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8.60万份调整为9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610名调整为58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1.40万股调整为1,528.20万股。
5、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及有6名首次授予期权和3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44名调整为38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95万份调整为168.15万份,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22.46元调整为11.787元,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6.5万份;同意对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5.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87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8,575,718.4元;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89名调整为552名;同意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25万份调整至38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0万股调整为
627万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激励对象调整
鉴于6名首次授予期权和3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该43名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该6名首次授予期
权激励对象资格并将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6.5 万份期权予以
注销;同意对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5.92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87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
8,575,718.4 元。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为38名,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552名。
2、其他调整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总股
本841,603,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进行调整:
(1)期权数量的调整
I、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期权数量。
调整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88.5万份;调整后首次授予期权数
量为:Q=Q0×(1+n)=88.5万份×(1+0.9)=168.15万份。
调整前预留期权数量为25万份;调整后预留期权数量为:Q=Q0
×(1+n)=25万份×(1+0.9)=38万份。
(注:调整后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期 占目前总股本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68.15 100% 0.1049%
(业务)人员(38名)
合计 168.15 100% 0.1049%
(2)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I、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II、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
调整前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6元,调整后首次授予期
权的行权价格为:P=(P0-V)÷(1+n)=(22.46-0.065)÷(1+0.9)=11.787元。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3.58万股。
调整前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万股,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Q=Q0×(1+n)=330万股×(1+0.9)=627万股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限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靳茂 董事、副总经理 171 6.20% 0.1067%
兼董事会秘书
徐春华 副总经理 163.4 5.93% 0.1019%
王利 财务负责人 163.4 5.93% 0.101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259.86 81.95% 1.4100%
(业务)人员(549名)
合计 2,757.66 100% 1.7206%
(4)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④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
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
大于1。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为 11.2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P=
(P0-V)÷(1+n)=(11.23-0.065)÷(1+0.9)=5.87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自前次调整之日起至今,由于6名
首次授予期权和3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该43名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他38名首次授予期权和
552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按照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