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7-069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10,558,537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嘉明本次可行权1,246,875份期权,行
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余16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9,311,662份期权无禁售期。
4、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 16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558,537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10
月24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
案。
4、201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193名激励
对象授予67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11月6日。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因2014年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及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3 名调整为 192 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 6,750,000 份调整为16,857,500份,预留期权数量由750,000份调整为1,875,000份,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6.15元调整为18.41元,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7,000份。
6、201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3名激励对象授
予187.5万份期权,授予日为2015年6月17日,行权价格为80.9
元。
7、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2名调整为191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16,857,500份调整为16,842,500份,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5,000份;同意向首次授予期权的191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4,210,625份,行权价格为18.41元。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8、2016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因4名
首次授予期权和5名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及2015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原因,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1名调整为187名,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由53名调整为48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16,857,500
份调整为18,439,603份,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1,716,500份调整为
2,403,100份,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由18.41元调整为13.09元,预
留授予期权行权价由80.9元调整为57.73元,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413,500份。
9、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向首次授予期权的187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首次授予期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5,775,875份,行权价格为13.09元,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10、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6名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同意预留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 48 名调整为 42 名,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2,403,100份调整为2,253,300份,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49,800份;同意向预留授予期权的42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743,586份,行权价格为57.73元,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11、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鉴于2016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 12,863,161 份调整为
24,440,005份,行权价格由13.09元调整为6.85元;预留授予期权
数量由2,253,300份调整为4,281,270份,行权价格由57.73元调整
为30.35元。
12、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同意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内授予但未行权的期权1,412,813 份;同意向预留授予期权的42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1,412,813份,行权价格为30.35元,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13、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21
名首次授予期权和4名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
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187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
由21,949,275份调整为21,117,075份,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
条件的首次授予期权832,200 份;同意预留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42
名调整为38名,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2,868,457份调整为2,446,075
份,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预留授予期权422,382份;同
意向首次授予期权的 166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
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10,558,537份,行权价格为6.85元,本
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设定的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2014年股票期权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 件。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条件。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
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 根据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 16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 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4 公司经营业绩指标: 201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以2013年为基数,2016年营业收 348,827,862.85元,2016年度经审
入增长率不低于100%;净利润增 计的营业收入为954,473,335.57元,
长率不低于125%; 较2013年度增长率为173.62%;201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70,368,673.18元,2016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164,157,172.14元,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