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7-009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所涉1,528.2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
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7名激励对象
98.60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授予610名激励对象1,551.40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30日。独立董事
对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6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另有20名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购款视同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0万股,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7名调整为4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8.60万份调整为9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610名调整为58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1.40万股调整为1,528.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年12月30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23元。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528.20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1.85%,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4、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
5、经登记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 比例
例
靳茂 董事、副总经理兼 90 5.88% 0.11%
董事会秘书
徐春华 副总经理 86 5.63% 0.10%
王利 财务负责人 86 5.63% 0.1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266.20 82.86% 1.54%
(业务)人员(586)
合计 1,528.20 100% 1.85%
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6、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
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售除限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良好”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除限售当期激励权益;达到“合格”的解除限售当期激励权益的8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8日出
具了会验字[2017]0525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年2
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2月6日止,
公司已由资本公积及利润分配增加股本232,122,678.00元;公司已
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12,486,197.00
元,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公司已收到靳茂、徐春华等589名授予限
制性股票公司员工缴纳款项合计人民币171,616,860.00元,授予价
格为人民币11.23元/股,新增股本人民币15,282,000.00元,增加
资本公积人民币156,334,860.00元,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截至2017
年2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40,197,571.00元,累计
股本人民币840,197,571.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2月3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225,157,546 27.29% 15,282,000 - 240,439,546 28.62%
条件股份
1、高管锁定 225,157,546 27.29% - - 225,157,546 26.80%
股
2、股权激励 - - 15,282,000 - 15,282,000 1.82%
限售股
二、无限售 599,758,025 72.71% - - 599,758,025 71.38%
条股份
三、股份总 824,915,571 100% 15,282,000 - 840,197,571 100%
数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840,197,571股摊薄计
算,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1815元。
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4,915,571股增加
至840,197,57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2,662,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7%,本次授予完成后,周炜、王英夫妇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4.12%。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