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软件 公告编号:2014-056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
授予期权的16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154,501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1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333,256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
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2年8月10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激励对象由173名调整为168
名,首次授予期权由225万份调整为441.6万份,预留部分由25万
份调整为50万份。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由37.80元调整为18.85
元,同时,授予日定为2012年8月27日。
5、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将50万
份预留期权于2013年7月19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出,授予日为2013
年7月19日,行权价格为48.90元。
6、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
上述议案,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168名调整为162名,首次授予期权由441.6万份调整为432万份,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8.85元调整为18.78元。
7、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62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行
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同意首次授予期权的16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108万份,并
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9.6万份。
8、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2名调整为161名,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
3,295,400调整为6,589,274份,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500,000份调
整为999,768份。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78元调整为9.292
元,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8.90元调整为24.356元。并注销
首次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0.75万份。
9、2014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10.35万份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