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软件 公告编号:2013-042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62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2013年11
月1日至2014年8月26日可行权共计10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
详见公告2013-033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
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
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应当在交易日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
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
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
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
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
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
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