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软件 公告编号:2013-024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7月
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7名激励对象5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7月
19日,行权价为48.90元。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
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2年8月10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激励对象由173人调整为16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225万份调整为441.6万份,预留部分由
25万份调整为50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由37.80元调
整为18.85元,同时,授予日定为2012年8月27日。
5、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计划将50万份预留
股票期权于2013年7月19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出,行权价格为48.90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17名激励对象获授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年7月19日,行权价格为48.90元。
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上海金仕达卫宁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
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
授本次预留股票期权:
(一)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
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
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均未被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宣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