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7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215,613,57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5,731,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0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49,882,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3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3,658,49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3,658,1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2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昌华先生、廖生兴先生、余昕先生、姚新征先生、桂宏兵先生、易劭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黄昌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171,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6,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9%。
黄昌华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廖生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0,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
廖生兴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余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0,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
余昕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姚新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0,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
姚新征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桂宏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0,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
桂宏兵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易劭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1,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6,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
易劭月女士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文锋先生、王诚先生、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黄文锋先生、李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黄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4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5,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3%。
黄文锋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2,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7,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
王诚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99,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
李静女士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骅先生、李可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吴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3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
吴骅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可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
李可佳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