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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2 深市 金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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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 24日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于 2024 年 10 月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于同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至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及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选
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黄昌华先生、廖生兴先生、余昕先生、姚新征先生、桂宏兵先生、易劭月女士

    2、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王诚先生、李静女士

    3、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廖生兴          廖生兴 黄昌华 桂宏兵

      审计委员会              黄文锋          黄文锋 李静 黄昌华

      提名委员会                李静            李静 王诚 黄昌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诚            王诚 黄文锋 黄昌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没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为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五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分别自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吴骅先生、李可佳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辛艳蕊女士

    3、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离任董事持股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郑军先生、蒋惠江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军先生持有公司 28,607,67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4.32%;蒋惠江先生持有公司 406,597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郑军先生、蒋惠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郑军先生、蒋惠江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