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12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相关业务方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业务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相关业务方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授信适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相关业务方授信合同结束日期止。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业务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等一系列业务需求,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保理、代付、进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同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相关业务方授信合同结束日期止。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业务方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相关业务方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