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14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信诺”或“公司”)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51.26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5 号)核准,公司向 5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 35,982,008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35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66.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6,673,584.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3,326,382.61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33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设立“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募投项目,平台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为 8,000 万元,实际计划投入金额为 7822.18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第五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当中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9,655.59 万元 和“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当中的
4,422.18 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调整后“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3,400.00 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1017718136188,该专户仅用于“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结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已经实施完毕,该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8,000.00 万元,实际计划投入金额为7822.18 万元,调整后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3,400.00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3,391.68 万元,占调整后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99.76%,节余募集资金151.2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 142.94 万元),占调整后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4.45%。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划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51.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