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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金信诺: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12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参与设立由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发起并管理的深圳投控建信创智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控基金”),基金规模 100,000 万元,投控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中,金信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
剩余资金由其他投资人出资。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咨
询网上的公告《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投控基金普通合伙人发来的进展通知,经各方协商,将原合伙协议进行修订,重新签署了《深圳投控建信创智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有关条款作出修改约定如下:

    (一)原出资方式与进度约定:全体合伙人应在管理人就实缴出资发出的书面通知(“实缴出资通知书”)中载明的实缴出资期限内分别将其认缴金额的 30%作为首期实缴出资金额缴付至管理人指定的募集账户;管理人原则上应在上一期70%的实缴资金已经完成项目投资前提下,向全体合伙人发出后续实缴的实缴出资通知书,全体合伙人应当在实缴出资通知书中载明的实缴出资期限内完成后续实缴。原则上全体合伙人第二期实缴完成后应达到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 60%实缴,并于第三期实缴完成后达到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 100%实缴。

    现修改出资方式与进度为: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全体合伙人已按照如下首期实缴出资金额缴付至管理人指定的募集账户: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首期实缴金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投控资本                    300


      普通合伙人          建信投资                  3,500

      有限合伙人          湾区基金                  10,200

      有限合伙人          广大恒安                  6,000

      有限合伙人          金信诺                    3,000

    管理人原则上应在各合伙人上一期 70%的实缴资金已经完成项目投资前提
下,并结合合伙企业已发生或预计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包括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日常运营成本、管理费等)、已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拟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包括投资款、交易费用等)以及未来投资计划等因素,向各合伙人发出后续实缴的实缴出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实缴出资通知书中载明的实缴出资期限内完成后续实缴。

    原则上全体合伙人第二期实缴完成后应达到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 60%实
缴,并于第三期实缴完成后达到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 100%实缴,但管理人届时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确认不按照前述比例进行实缴的情形除外。

    (二)原投资管理约定为:普通合伙人投控资本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退出或转让投资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6 人组成,分别由普通合伙人投控资本委派 3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建信投资委派 2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金信诺委派 1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广大恒安有权委派 1 名观察员,以观察员身份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讨论,并有权获取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通知、纪要、决议和其他文件。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按人数进行表决,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进行表决时,仅可投同意票或否决票,不得对决议事项投弃权票或不进行投票,其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委员六分之五(5/6)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除外)。

    现修改投资管理约定为:普通合伙人投控资本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退出或转让投资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6 人组成,分别由普通合伙人投控资本委派 3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建信投资委派 2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金信诺委派 1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广大恒安有权委派 1 名观察员,以观察员身份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讨论,并有权获取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通知、纪要、决议和其他文件。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按人数进行表决,一人一票,其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除外或其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若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六分之五及以上决策通过投资某项目的,则全体合伙人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实缴出资通知书履行该项目的实缴出资义务,就该等全体合伙人参与投资的项目,该等项目的退出事宜亦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六分之五及以上决策通过;若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三分之二决策同意投资某项目,但任一委员在决策时对该项目持否决意见或投弃权票的,则委派该委员的合伙人有权不参与出资投资该项目,且不参与该项目收益分配,其他合伙人原则上应根据其相对认缴比例参与该投资项目。

  除上述外,《合伙协议》其他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合伙协议的修改及重新签订,系确保该业务开展的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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