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11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概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拟与华德诚志重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德诚志”,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重科技”)、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创基金”)、西安善美启程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善美基金”)、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共同发起设立华德诚志重科股权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总规模为 101,011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占比 9.90%。
2、本次设立的投资基金拟投资于围绕涉及重大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地位的软硬科技、装备、智库等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两大核心支柱产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暂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4、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华德诚志重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2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具体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
1、名称:北京华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GHCH6K
4、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24 日
5、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127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姜培兴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中介除外);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登记备案情况:北京华德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7152。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5YDF29
成立日期:2016-06-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大厦七层 7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喜民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6-06-0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F43W1Y
成立日期:2018-10-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2 层 12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8-10-17 至 2033-10-1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作为母基金对符合条件子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
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6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西安善美启程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U5H885Y
成立日期:2017-06-1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 2011 号浐灞基金小镇 205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善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7-06-12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60026543
成立日期:1995-10-05
地址:无锡市县前西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雄
注册资本:472067.095343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5-10-05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作方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投资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 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华德诚志重科股权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总规模:101,011 万元
4、合伙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具体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范围为准)。
5、投资范围:合伙企业拟投资于围绕涉及重大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地位的软硬科技、装备、智库等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两大核心支柱产业,专注创业投资,加速原始创新型重科技技术产业化。
6、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满七年之日止。后续如需延长可进行工商变更。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之日起满四年之日;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期满之日起满三年之日。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限可以延长二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年。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缩短。延长期内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7、出资方式与进度:合伙企业设立时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壹仟零壹拾壹万元整,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额
1 华德诚志重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11 1.0009%
2 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19.7998%
3 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 29.6997%
4 西安善美启程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30,000 29.6997%
伙)
5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9.8999%
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9.8999%
- 合计 - 101,011 100%
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分为三期。全体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的首期出资为其对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第二期出资为其对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四十;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第三期出资为其对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
8、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方式:
有限合伙人退伙:
(1)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有限合伙人无权主动要求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
(2)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对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和其他守约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普通合伙人和其他守约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3)该有限合伙人基于其实缴出资额应享有的分配,该有限合伙人应在当然退伙的情形及该有限合伙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就合伙企业的现金分配和亏损分担仍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并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就其应得的分配及应承担的亏损设置单独的资本账户予以记载,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清算后将该有限合伙人在该资本账户中的余额向该有限合伙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分配。
9、投资管理:
北京华德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华德诚志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六人,由华德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三名,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二名,深圳市晓富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一名。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有效表决须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权累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任何投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均应经过合计不少于四名委员的同意。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另设观察员四名,由科创基金委派一名,由善美基金委派一名,由产业集团委派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