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52 深市 金信诺


首页 公告 金信诺:关于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金信诺:关于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7

金信诺:关于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投资合同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合同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中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况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了《关于新建 5G 通讯及智能汽车 PCB 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信丰投资建设 5G 通讯及智能汽车 PCB 项目,总项目总
投资为 50 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在 30 亿元以上,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到位。

    2、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署投资协议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G 通讯及智能汽车 PCB 项目

    经营范围:5G 通讯及智能汽车 PCB 的生产和销售

    企业性质:项目为属内资项目,由乙方在子公司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建设地点:信丰高新区西区,占地面积约 230 亩,具体位置另行商定。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 5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在 30 亿元以上,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到位。

    (三)投资额及主营业务收入、纳税

    乙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0 亿元以上,其中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27.5 亿元
以上,分两期建设:一期固定资产投资 16 亿元以上,建筑总面积 28 万㎡,设备总投资约 9.5 亿元。分年度具体约定如下:

    2020 年:固定资产投资 3.5 亿元,建设研发楼、宿舍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包括新购设备 2.5 亿元。

    2021 年:固定资产投资 6.5 亿元,建设 10 万㎡厂房、环保设施、研发楼、
宿舍等,包括新购设备 4 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 亿元以上,在税收抵扣的同时,实现年纳税 500 万以上。

    2022 年:固定资产投资 3 亿元,新购置或搬迁相关生产设备;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7 亿元以上,在税收抵扣的同时,实现年纳税 1500 万以上。

    2023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 亿元以上,在税收抵扣的同时,实现年纳税
4500 万元以上。

    2024 年:完成回购甲方代建厂房投资 3 亿元,一期项目达产达标,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25 亿元以上,实现年纳税 7500 万元以上。

    乙方应在一期达到预期目标一年内启动二期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签约后尽快协调组织土地“招拍挂”,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具体事项由乙方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如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未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2、乙方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递交完备的资料后,甲方应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乙方缴清土地价款 30 日内办理好用地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照。

    3、乙方缴清土地价款后,甲方应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乙方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建成后,在所有材料齐全和法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好《不动产权证书》。
    4、合同生效后,甲方协助乙方完成污水控制指标排放量 5000 吨/日环境评
估并通过审批,年产能 220 万㎡。若项目于 2021 年底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 10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 3 亿元,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增加污染物控制指标排放量 5000 吨/日;若排放量闲置超过 30%且一年以上,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闲置的污水控制指标排放量。甲方在乙方办理环保环评资质中予以指导和协助。甲方协调提供 4 万 KVA 专线供电到红线内。如后期乙方产能增加,专线用电量不足,甲方应当另行批准增加专线。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享受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同一类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叠加享受。涉及上级政策有调整时,则以调整后的优惠政策为准。

    2、乙方应按县自然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本项目意向用地《挂牌出让公告》要求交纳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价。摘牌成交
后,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约定缴清土地价款。
    3、在符合信丰高新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厂区规划设计。企业规划、建筑设计须经甲方审查批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由甲方有关主管部门放线后方可施工,建筑红线一经划定,不得随意改变。

    4、乙方可以自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建设厂房、宿舍、办公楼等设施。
    5、乙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每亩 320 万元以上,建筑容积率达到 1.2 以
上,建筑密度达到 0.4 以上,绿地率≤20%。项目达产达标后,每亩年创税 20万元以上。

    6、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享有 50 年土地使用权,乙方
必须将项目用地用于与本合同约定项目有关的范围,不得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六)厂房代建

    1、乙方先行启动其现有地块的厂房建设、设备投资,并同步使用甲方代建的厂房。

    2、根据乙方的产业规划设计,乙方于 2020 年 2 月底提交施工图纸,甲方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5 万㎡厂房建设,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另行完成 10
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主体工程并交付乙方使用,工程造价总额不超过 3亿元。乙方与厂房建设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按约定缴纳租金,价格不超过 10元/㎡。自交付厂房之日起连续 3 年内,乙方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主营业务收入目标后,甲方对乙方实际支付给厂房建设方的租金给予等额补贴,补贴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在甲方交付厂房之日起 1 个月内进场装修,4 个月内必须完成装修并调试投产。在三年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可选择:

    (1)一次性购买厂房的 100%产权。乙方与甲方签订《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
购买合同》,按成本价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一次性购买并支付全额价款。乙方
购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地方留存部分由甲方奖补乙方用于科研开发。

    (2)两年内分两次支付价款购买 100%产权。乙方与甲方签订《标准厂房及
配套用房购买合同》,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底前支付 50%的价款,2025 年 1 月前
支付剩余 50%价款。期间,乙方需按市场价向甲方支付未回购部分的厂房租金。

    (七)项目贷款利息补贴

    为支持乙方加快建设,抢占 5G 通讯板市场,从 2020 年开始,甲方对乙方本
项目 2 亿元贷款给予利息补贴。为便于操作,双方约定年补贴额不超过 1000 万元,连补三年。在乙方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主营业务收入目标后,甲方在次年的 3 月 31 日前一次性补贴到位。任何一项未达到,则不予补贴。

    (八)研发中心补贴

    对乙方新建立的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按其科研设备投资总额的 20%给予
一次性补贴,国家级研发中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省级研发中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九)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足额交纳土地价款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好用地手续等有关证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土地价款。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缴清土地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的,或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投资强度的,甲方依法向乙方征收土地闲置费,并有权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或未按约定实现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纳税目标时,甲方有权中止给予其相关优惠政策所涉全部奖补资金。

    合同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一方违约转让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四、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是立足深入布局通信领域、汽车电子、能源领域,PCB 板产品通
过进一步扩大产能,增加新产品线,在天线 PCB、5G 滤波器 PCB、 5G AAU TRX/PA
PCB、汽车天线 PCB、汽车雷达 PCB、服务器 PCB 成为行业核心供应商,产品将充
分应用于通信无线网、传输网、数据通信/数据中心、固网、汽车电子天线/雷达/控制板等细分领域。

    PCB 是电子元器件承载的基础,由于 5G 开始大规模布署,5G 基站和终端设
备的数量也将呈指数级的增长,相应本项目 PCB 板也会获得同步增长,本项目投资后将为公司贡献可观利润,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