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4-06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叶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
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31,27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6861747元/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
款共计人民币111,615.65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一)主要内容
1、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该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次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2013年12月12日;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34.5万股;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1万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高层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5、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46元/股,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为9.34元/股;
6、激励模式: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
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若
达到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依照30%、30%、40%的比例申请解锁。
7、解锁条件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3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5%,2013年营业收入相比2012
第一个解锁期 年增长不低于15%;
2014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30%,2014年营业收入相比2012
第二个解锁期 年增长不低于30%;
2015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50%,2015年营业收入相比2012
第三个解锁期 年增长不低于50%。
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指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禁售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且不得为负。
(二)实施情况
2013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并同意向符合授
权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万份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34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89374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78748元人民币现金。其中,公
司首次授予的234.5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49.2582万股。
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计划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权日为2013年12月12日,
其中授予8名激励对象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
合相关规定。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
按照《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
议案》,公司同意将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110,76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叶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
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31,277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686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