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8名激励对象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授出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对象人员名单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本的比例
1 伍婧娉 战略管理部总监 7 0.0426%
2 吴江平 军品销售副总经理 3.5 0.0213%
3 翁正宏 赣州光通信总经理 2.5 0.0152%
4 黄震 特种电缆销售总监 2 0.0121%
5 潘浩 特种线缆副总监 1.5 0.0091%
6 郭小刚 射频组件技术副总监 1.5 0.0091%
7 陈航 业务拓展部项目经理 1.5 0.0091%
8 汪传灯 赣州金信诺组件部主管 1.5 0.0091%
合计 21 0.13
3、授予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的授权日由每次授予前召开的董事
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经核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2013年12月12日符合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4、授予价格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34元。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授予价格依据董事会公告本次授予时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的50%确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34元。
5、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的12个月后为解锁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
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4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本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如下:
a、金信诺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b、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b)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d)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c、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
足本激励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
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绩效考核目标
2013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5%,2013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锁期 相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15%;
2014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30%,2014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