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3-07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信
诺”)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3年12月12日为授
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2年1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
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权激励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上述会议之后,公司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金
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年2月7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
4、2013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权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万份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2013年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
5、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计划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权日为2013年12
月12日,其中授予8名激励对象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4元。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
定,预留权益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金信诺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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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于2013年12月12日将21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向8名激励对象授出。
三、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股票来源及调整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系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
源;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
规定,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已获批准。
4、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董事会决定将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
体情况如下:
1、201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