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3-04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涉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3年5月24日
2、授予数量: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数量为2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39
万股,预留部分2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58名。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石志宽、陈道仁2人因个人
原因已从公司离职,袁长雷自愿放弃所获授份额,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后同意取消石志宽等3人的激励对
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共45,000股,公司授予对象从58人调整为5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从260万份调整为255.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份额从
239万股调整为234.5万股。
3、授予价格:每股5.46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5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34.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10,800万股的2.17%。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肖东华 董事、副总经理、财 20 7.83% 0.19%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蒋惠江 董事 12 4.70% 0.11%
中层管理人员、
202.5 79.26% 1.88%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53人)
预留部分 21 8.22% 0.19%
合计(55人) 255.5 100.00% 2.37%
激励对象蒋惠江先生于2013年5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为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其作为法定高管详细披露。
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6、锁定期与解锁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在锁定期
和解锁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
进行锁定。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的12个月后为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于2013年6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3]2487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3年6月2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情况,并发表审验意见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
币108,000,000.00元。根据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3年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授予55名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2,345,000.00份限制性股票,行
权价格为5.46元。贵公司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345,000.00元,变更
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0,345,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年6
月2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合计
人民币2,3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伍仟元整),各股东以货
币出资2,345,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8月5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27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6月2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345,000.00元,累计实
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0,345,00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