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 月 27 日、2025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2 月 6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已进行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出品、发行的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已于 2025 年 1 月
29 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目前正在热映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电影
<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 三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