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17,812,097.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4,329,958.44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90,134,027.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22,252,038.36元,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49,013,402.79元,减去2023年度派发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45,694,042.8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人民币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7,678,620.66元。
作为行业龙头公司之一,公司对未来的长期、稳健发展充满信心。为回报股东,兼顾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政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13,880,857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70 元( 含 税 ), 共 计 派发人民币203,971,659.9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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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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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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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