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股票代码:688039)股票 8,843,520 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7.90%。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当虹科技股票不超过其总股本的 3.00%,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当虹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如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当虹科技的股票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 当虹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E 幢 16 层 A 座
法定代表人:孙彦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916,907 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12 日
主营业务:当虹科技深耕大视频领域,聚焦传媒文化、泛安全、智能网联汽车三大方向,提供智能视频解决方案和视频云服务。
经查询,当虹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当虹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34,876 15.76
2 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63,680 11.67
3 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96,160 11.34
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843,520 7.90
5 孙慧明 5,399,999 4.83
6 葛飞宇 1,700,300 1.52
7 杭州湖畔山南常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2,500 1.21
8 浙江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6,737 1.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
9 1,070,033 0.96
证券投资基金
10 张晓冰 1,012,202 0.90
4. 当虹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 1,625,034,419.55 1,673,544,889.44
负债总额 251,720,501.30 332,856,18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64,517,631.72 1,334,462,034.26
利润表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1,441,118.78 214,067,175.77
营业利润 -114,242,789.25 -115,792,28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588,256.94 -96,157,540.31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93,330.61 -101,969,930.94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当虹科技《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拟出售股票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优质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