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5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李晓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1,143,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9%)的股东李晓萍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晓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李晓萍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晓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11,143,43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3.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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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作为公司董事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董事李晓萍女士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晓萍女士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董事李晓萍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3.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李晓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