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长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攀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3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3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4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3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4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79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光线传媒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光线控股 指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神娱乐 指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多米科技 指 北京多米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投集团 指 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光线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nlight Medi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侯俊 徐楠楠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电话 010-64516451 010-64516451
传真 010-84222188 010-84222188
电子信箱 ir@ewang.com ir@ewang.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9,189,565.79 1,170,583,722.78 -7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72,003. 44 105,270,267.80 -8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13,187,606. 12 68,628,189.18 -119.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6,574,288.00 -377,486,697.55 -26.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1.23% -1.0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120,955,865.80 10,989,108,233.51 -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28,158,985.44 8,934,816,724.15 -1.1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702,242. 5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0,361,369. 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115,493.66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88,184.8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76,694.07
合计 33,759,609. 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影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业务以影视剧项目的投资、制作、发行为主,以内容为核心、以影视为驱动,在横向的内容覆盖及纵向的产业链延伸两个维度同时布局,业务已覆盖电影、电视剧(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