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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光线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6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总经理王长田先生所作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总经理积极开展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苗棣先生、周展女士、陈少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4),《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将刊登于《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2019 年年度报告》之“第九节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岗位、绩效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每年的薪酬为人民币 7.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 年年度报告》之“第九节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0 年度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李德来先生、侯俊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 在北京市
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以上部分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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