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1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张建强
被告:重庆贝特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公司”)
第三人: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得”)
第三人:长兴贝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达投资”)
2、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张建强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贝特公司2022年10月17日的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2.如果认定临时股东会决议有效,则请求撤销被告贝特公司2022年10月17日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3月31日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3 年 8 月 8 日,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3)
渝 0112 民初 4003 号],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张建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进展情况
重庆硕特网络科技中心(投资人:张建强,以下简称“重庆硕特”)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起诉贝达投资、子公司博瑞得及初灵信息。重庆硕特诉请三被告共同支付股权转让款 115.83 万元及迟延付款利息,承担律师费 5 万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和博瑞得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应诉,在答辩期内向渝北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渝北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原告重庆硕特的起诉。原告重庆硕特不服裁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与子公司博瑞得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 01 民终 6329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积极应诉及推进反诉,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渝 0112 民初 4003 号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 01 民终 6329 号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