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端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上市公司6家: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创易技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核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联金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上市公司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成程,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