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3 日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60.00 万股
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0 元/股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8 月 23 日为授予
日,以 12.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0.0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数量分配情况: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998.99万股的 3.4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洪爱金 董事长、总经理 200.00 26.32% 0.91%
王敏 董事、副总经理 35.00 4.61% 0.16%
金宁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3.95% 0.14%
许平 董秘、财务总监 5.00 0.66% 0.02%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1 人) 490.00 64.47% 2.23%
合计 760.00 100% 3.45%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洪爱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授予价格: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 12.00 元/
股。
5、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5%
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5%
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以公司 2019 年度净利
润 4,710.62 万元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 净利润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相对于 2019 年度 4,710.62 万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70% 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150% 11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250% 21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An≤A
A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满足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 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比例,个人当年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
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度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S) 90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严思恩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3 日
(二)授予价格:12.00 元/股
(三)授予数量及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