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金兰女士、董事李宏伟先生和陈朱尧先生,监事王
力成先生,董秘兼财务总监许平先生、副总经理王敏先生、龚永兴先生和周亮先
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目前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
股东名称 职务 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 数量(股<不 量占公司目前
例 超过>) 总股本的比例
金兰 董事、副总经理 1,523,112 0.663% 380,000 0.165%
李宏伟 董事 545,890 0.237% 136,000 0.059%
陈朱尧 董事 2,710,162 1.179% 670,000 0.291%
王力成 监事 123,719 0.054% 30,000 0.013%
许平 董秘、财务总监 219,153 0.095% 54,700 0.024%
王敏 副总经理 70,000 0.030% 17,500 0.008%
龚永兴 副总经理 27,891 0.012% 6,900 0.003%
周亮 副总经理 9,763 0.004% 2,440 0.001%
合计 5,229,690 2.275% 1,297,540 0.565%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原因:金兰女士、李宏伟先生、陈朱尧先生、王力成先生、许
平先生、王敏先生、龚永兴先生和周亮先生减持股份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1)金兰女士、王力成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2)李宏伟先生: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
股份;
(3)陈朱尧先生: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4)许平先生、龚永兴先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
(5)王敏先生、周亮先生: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97,54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565%。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计划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
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朱尧先生因发行股份购买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而获得的公司股份按下述条件分批解锁:
1、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起,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陈朱尧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初灵信息股份中尚未解锁股份数量的25%;
3、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二十五个月起,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陈朱尧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初灵信息股份中尚未解锁股份数量的40%;
4、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起,且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陈朱尧无需向初灵信息履行股份补偿义务或陈朱尧对初灵信息的股份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陈朱尧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并届时持有的初灵信息股份全部解除锁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金兰女士、李宏伟先生、陈朱尧先生、王力成先生、许平先生、王敏先生、龚永兴先生和周亮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