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9-023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9日,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2018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4)。
二、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及相关要求,在《回购细则》
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使其积极参与公司打造大数据小生态的事业中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细则》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如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未筹集到足额认购资金等情况,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除上述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用途外,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4)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