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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1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3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配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31日、4月28日、6月1日、6月30日及7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8-018、2018-035、2018-043、2018-050及2018-05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与多家银行、信托管理机构沟通,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在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六个月有效期内,资本市场环境、金融监管、资管新政等政策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未能从银行等资金端配资到位。经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同时征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一如既往地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后续公司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准备:

  1.鼓励公司员工,根据资本市场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前景判断,自行增持公司股票,以求共同发展。

    2.公司继续推进银行等资金端的配资工作以及推出新的激励计划。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员工意愿、监管政策、市场融资环境的变化,商议以及推进其他激励方案,激发员工热情,积极参与公司打造大数据小生态的事业中来,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金融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参与人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