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证券代码:300250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零一四年三月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2、3号》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股的5.0%。
为体现长期激励效应,本激励计划分两次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
36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0.0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
4.5%;预留4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0.50%。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为96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
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
预留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与首次激励对象相同。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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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其行权价
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
价;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
均收盘价。
5、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
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
7、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第一个行权期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第三个行权期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5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5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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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
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条件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8、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4年-2016
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
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预留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预留股票
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