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米 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米康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依米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60 万股;由于公司 2022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未成就,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21.28 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9.90 万股;合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57.78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议案中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案中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示栏及 OA
系统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85)。
(六)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8)。
(七)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3.8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八)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4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确定以 3.8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6 名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九)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中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
(十)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301.78 万股,归属人数 144 人,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6 日。
(十二)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议案中就本次激励计划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三)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7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36.6 万股。7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中包含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 名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故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44 名调整为 139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46 名调整为 44 名。
(二)因公司层面 2022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信息数据领域 2021年净利润扭亏为盈且不低于 4,5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信息数据领域 2022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30.00%,即不低于 5,85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信息数据领域 2023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69.00%,即不低于 7,605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公司信息数据领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不包括环保治理领域,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信息数据领域 2022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30.00%,即不低于 5,85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信息数据领域 2023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69.00%,即不低于 7,605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公司信息数据领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不包括环保治理领域,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审计
报告》(XYZH/2023CDAA1B0117),公司信息数据领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980.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70.25 万元,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信息数据领域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27.01 万元,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未成就,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21.28 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9.90 万股,因归属条件未成就合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21.18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