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18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出售及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6月24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1、2015-057);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12月11 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标的股票购买时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98、2015-099、2015-100,2015-107)。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成立“广发恒众·依米康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9月8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2,810,126股,占公司总股本1.5969%,成交金额累计65,735,162.39元,成交均价为23.3922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为自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 2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增至 7,025,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69%。 2017年1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6日通过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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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以14.8559元/股出售253,900股、2017年3月23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以14.3000元/股出售6,771,415股,至此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股票已全部售出。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