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3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13,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213,679.30 元(含进项税 577,387.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786,320.7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7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32,500.00
减:发行费用 1,121.37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378.6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29,996.29
其中: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 4,096.85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370.63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10,528.8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减: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2,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664.86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3,047.20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7,397.28万元;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599.0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996.29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64.8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047.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47.20万元,
大额存单金额为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
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连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行政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司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 活期存款
技术开发区支行 263768872337 30,472,045.06
平安银行郑州高新 大额存单
区支行 15002019121088 20,000,000.00
合计 - - 50,472,045.06 -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本报告期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 度内滚动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
产品到期赎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19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