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1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原银行授信协议到期后重新申请授信额度及2024年度新增授信额度,不含原有未到期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