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经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 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或 (十四)审议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或
者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者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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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
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一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事项(下述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融资(本章程中的融资事项是指公司向 关联交易、融资(本章程中的融资事项是指公司向以银行、贷款公司等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以银行、贷款公司等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 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 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具保函等形式)、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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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事项(下述指 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事项(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计总资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2、交易标的 (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关的营业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营业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不超过 5,000 万元; 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元。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对于符合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对于符合 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标准的担保事项(关联交易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标准的担保事项(关联交易 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