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1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晚上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2 日前通知。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2 人,分别为华梦阳先
生、李玉玲女士,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为 4 人,分别为陈亮先生、王振华先生、 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因被刑事拘留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玉玲女士作为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李玉玲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陈 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赵璇女士、财务总 监兼副总经理李玉玲女士及副总经理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 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2 日通知的要求,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李玉玲女士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的议案》;
同意在杨维国先生被调查期间,由董事李玉玲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副总经理杨长昆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同意在杨维国先生被调查期间,由副总经理杨长昆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