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0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28 日下午13:0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 号 803 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所
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为陈
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广
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推荐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与会监事认为:陈振亚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与会监事认为:王葆玲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选举。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