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2-01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003,302.45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4,780,390.9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即 9,478,039.10
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60,248,138.68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479,950,978.98 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092,49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744,102 股后的总股本 476,348,3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0,962,645.55 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