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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新开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2-01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1,213,679.30元(含进项税577,387.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786,320.7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

    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9,617.33万元,占承诺投资总额的57.93%。

        鉴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土地尚未取得,尚处于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招拍挂组卷阶段,且后续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            9,018.25            4,096.85          4,096.85          100.00

 2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3,360.38            3,370.63          3,370.63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100.00

 4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14,393.76 注          14,393.76          149.85            1.04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小计                        48,772.39          33,861.24        19,617.33              -

          注: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及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4,393.76万元。由于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未赎回的大额存单,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最终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

      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投资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公司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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