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000股,涉及激励人数为9人,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9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4,698,313股变为804,542,313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5元/股,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5年8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经此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1名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18日。
5、2016年 8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6、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并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回购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156,000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熊顺清、潘小
丁、康宝国、苏强、韩冰、张学瑞、龙福赐、黄仕明、尹珊因离职,不符合本次解锁条件,对熊顺清、潘小丁、康宝国、苏强、韩冰、张学瑞、龙福赐、黄仕明、尹珊持有的本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2016年1月6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以6.79元/
股的价格向9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98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9,095,18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4月29日。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4,698,3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6月20日。
3)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3.35元/股,本次回购对象熊顺清、潘小丁、康宝国、苏强、韩冰、张学瑞、龙福赐、黄仕明、尹珊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4%。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354,051 36.83% -156,000 296,198,051 36.82%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8,344,262 63.17% 0 508,344,262 63.18%
股份总数 804,698,313 100% -156,000 804,542,313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